秦恒之刚从岭北回来,正好有一样东西要交给陆乔歌。
陆乔歌上楼时,秦恒之也刚打开门。一听脚步声,他就知道是乔歌来了。
室内很温暖,尤其今天阳光很好,照进来的光线也转化成了热量,给人一种春天般的舒适感。
秦恒之帮陆乔歌脱下外面穿的羽绒服,仔细挂在已经擦干净的衣帽架上。
这里陆乔歌来过几次,没什么需要再参观的。只是刚进屋时,她隐约感觉自己的空间似乎微微震颤了一下。等她凝神想要探入空间查看时,却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。
那一丝震颤很快消失,她看了半天也没弄清缘由,只觉得屋子里异常干净,甚至有些纤尘不染。
她不由得问秦恒之:“你这是打扫过了?”
“我比你来得早,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。”说着,他接过陆乔歌手里拎着的帆布包,里面装着洗干净的床单、枕套和被套。
这个年代,很少有人用后世那种简单方便的被套,一般都是将被面、被里拆洗后再缝回被子上。
但陆乔歌在这方面做了改良,自己加工出了被套。没有拉链,就用布条系扣。
她并没想着推广赚钱,只是有人喜欢,她就教她们怎么做。
其实这很简单,但凡会用缝纫机的都能做。
陆乔歌自己都不知道,这种被套已经在军工家属院里悄悄流传开了,脏了只洗被套就行,不用拆了缝、缝了拆。
两人一起换被套。
陆乔歌将被子塞进去,捏住两个角,秦恒之在另一头扯住另外两个角,本打算一起抖平整,没想到他的小对象力气这么大,直接单手一抖,“唰”的一下,被子就平平整整地套好了。
秦恒之伸出的两只手还没收回来,索性低头把布条系成了蝴蝶结。
这也算合作完成了。
陆乔歌嘿嘿的笑起来。
秦恒之走过来,心里暖暖的、软软的,不禁想象起和乔歌结婚以后的日子,大概就像现在这样吧。
两个人一起做家务、一起做饭……不过他发现乔歌不太爱下厨,所以自己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学做菜了。
更多的时候,他们可以一起学习、一起看书、听音乐、听收音机,聊国内国外的大事小情。
他甚至特别喜欢听乔歌说一些他闻所未闻的见解,总觉得她身后仿佛站着一个无比辽阔的世界。
和这样的人在一起,哪怕是白水,喝起来都是甜的。
他还可以轻轻拥着她,缠缠绵绵地吻她。
秦恒之的唇有些凉,带着一丝清冽好闻的气息,配上他那张俊雅无双的脸,和他接吻实在是一种享受。
可就在这时,陆乔歌又一次感觉到空间传来一丝微颤。
秦恒之也察觉到了她的异样,声音沙哑地问:“怎么了?”
陆乔歌摇摇头:“没什么。”
秦恒之忽然想起来:“我在岭北得到一样好东西,拿来给你看看。”说着,他走到门厅,打开旁边的小柜子,取出一个黑绒布袋,从里面拿出两块鸡蛋大小的石头。
饶是陆乔歌见多识广,第一眼也没认出这是什么石头。
但肯定是好东西,要不然秦恒之不能拿出来。
“这是我在岭北边境通过特殊渠道换来的,产自苏国境内,是一种会变色的石头。叫极地宝石,还没经过加工,但很多人说它白昼如祖母绿,夜晚似红宝石。即便是当地,也很少见到。”
陆乔歌挑眉,原来竟是传说中的极地宝石吗?